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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党派人士
2026年09月15日

无党派人士,不是指普通的党外群众和个人,而是指中国共产党和各民主党派以外有一定社会影响、有一定代表性、由较强的政治协商、参政议政和民主监督能力的人士,其主体是党外知识分子,其中相当一部分是专家、学者和专业人士。他们是我国政治生活中一支重要力量。做好无党派人士的工作,是坚持和完善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的重要方面。

1.无党派人士的内涵

无党派人士是指“没有参加任何党派、有参政议政愿望和能力、对社会有积极贡献和一定影响的人士,其主体是知识分子”。无党派人士是一个政治概念,也是一个政治身份,因为他们是多党合作的重要组成部分,要发挥重要的作用。无党派人士在多党合作中发挥重要作用、承担重要职能,其基本职能参照民主党派的三项基本职能,即参政议政、民主监督、参加中国共产党领导的政治协商。

2.“无党派人士”政治面貌规范使用的范围

并不是所有无党无派的知识分子都是无党派人士。无党派人士要由统战部门经过一定的程序来认定,经过认定的,其政治面貌才是无党派人士。我校“无党派人士”政治面貌规范使用工作,严格以是否登记备案为标准。

3.学校“无党派人士”政治面貌认定程序

(1)组织推荐。党委统战部指导直属党委(总支)按照无党派人士认定的范围和条件,结合平时掌握的情况,确定初步推荐人选。

(2)了解考察。在直属党委(总支)推荐基础上,征求本人意见,党委统战部对初步推荐人选进行了解考察,征求个人廉政情况意见后,研究确定推荐人选。

(3)审核认定。党委统战部对无党派人士推荐人选名单进行审核汇总,报学校党委研究审定;根据学校党委审定意见通报所在单位党委(总支)和学校组织部、人事处,填写无党派人士登记表,认定日期为党委研究确定日期。

(4)登记建档。党委统战部以书面形式告知新认定的无党派人士,明确其无党派人士的政治面貌,将无党派人士登记表存入本人人事档案。

(5)上报备案。将认定的无党派人士名单报送省级统战部门备案。

4.学校“无党派人士”政治面貌的变更

无党派人士如拟加入中国共产党,所在单位党委(总支)应当事先征求党委统战部意见后,再由单位党委(总支)审议;如拟加入民主党派,应当事先征求党委统战部意见。

因其它原因不适合继续作为无党派人士的,各级统战部门将及时调整。


目前,我校已认定35名无党派人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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