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委统战部是我校党委主管统一战线工作的职能部门,是党委在统一战线工作方面的参谋机构、组织协调机构、具体执行机构、督促检查机构,承担了解情况、掌握政策、协调关系、安排人事、增进共识、加强团结等职责。
(一)在学校党委的直接领导下,贯彻落实党对统一战线工作的理论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制定学校统一战线工作计划,提出学校开展统战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二)统筹协调指导学校统一战线工作,组织协调开展日常监督检查。
(三)负责发现、联系党外代表人士,协同党委组织部做好党外干部的举荐、考察、培养工作;协助校党委和上级部门完成推荐党外人士担任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政府部门领导职务的人选。
(四)联系民主党派,牵头协调无党派人士工作,支持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履行职责、发挥作用,支持、帮助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加强自身建设。
(五)贯彻执行党的民族宗教工作的方针政策,牵头协调做好民族宗教工作。
(六)负责开展港澳台海外统战工作,加强与港澳台同胞、归侨侨眷、留学人员的沟通和联系,支持、帮助我校归侨侨眷·留学人员联合会发挥作用。
(七)发挥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各界代表人士的参政议政作用,为地方建设和学校发展贡献力量。
(八)加强党委统战部自身建设和统一战线队伍建设,开展统战理论与实践研究,做好统战信息和宣传工作。
(九)完成学校党委和上级有关部门交办的其他各项工作任务。